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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暂行”了52年的防暑降温措施迎来“大修”
    员工充满期待 企业准备不足
    专家:不能把贯彻落实新规的希望,完全放在用工单位自

    2013-05-08 11:05:53  来源: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北京6月5日电 (记者邓崎凡 实习生苏墨)自1960年开始一直“暂行”了52年的防暑降温措施终于迎来了“大修”。对于即将实施的新办法,企业和职工如何看待?记者连日走访北京建筑、快递、保安等行业发现:在盛夏中工作的职工对新规充满期待,而多数受访的用人单位则表示尚未做好应对准备。
        据悉,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委联合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向社会征集意见。新规定亮点频闪:35摄氏度以上作业将发放高温津贴;各行各业劳动者都受保护;中暑将视为工伤,气温超过40摄氏度停止室外作业;劳动者健康受损,追责用人单位。目前,意见征集已结束,何时实施尚未公布。
    6月3日上午10点,海淀区一个建筑工地。一位正在码砖的师傅对记者说:“往年的6到8月,公司每个月会发放60元钱的高温补贴和清凉油、藿香正气水、茶叶等防暑品,但是中暑不算工伤,误工一样扣钱。
        “工程可不等人,别说40摄氏度,天上下火也得干啊。”他最担心的是新规能否执行。
        当天中午11点,西城区新街口附近。快递员老张对记者说:“快递是风雨无阻的,再热的天也要按时把信件送到客户手中,以前也没有什么补贴,中午热也没办法,要是送晚了,客户要投诉,公司要扣钱。这次新规定出来我们希望能多发点补助。”
        记者发现,与员工对新办法充满期待不同,用工单位反应则比较冷淡。
        一家户外广告安装公司的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公司之前没有发放过高温补贴,今后也不打算发,更不会因为天气太热停止作业。
        “不知道国家出台了这个新规定。”受访的物业、保安公司的管理者说。一些用人单位表示,将继续延用之前的做法,多用防暑降温饮品、药品代替。
        对于“超过气温40摄氏度停止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时中暑算作工伤”的两个新规定,一些用人单位要么明确表示不会实施,要么表示“等待详细通知来了,看看情况再说”。
        相关专家认为,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不能把贯彻落实新规的希望,完全放在用工单位自觉上,毕竟劳资双方力量存在不平衡。
        记者注意到,新规在一些大型国企、事业单位那里并未受到冷遇。国企与事业单位对高温补贴实施积极。有的用工单位不仅每个月发放数百元的高温补贴经费,还有品类丰富的防暑降温物品、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