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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
    增强工作实效

    2013-05-06 16:05:38  来源: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省直工会举办省直单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

         按照全总、省总工会关于“两个普遍”工作要求和《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为依法推动省直企业普遍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加强劳动争议预防、调处工作,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省直工会于3月21日举办了省直单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省直有关厅局工会工作委员会指导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负责人,省直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劳动争议调解员和部分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90余人参加了培训。
     省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副部长余江详细解读了新颁布的《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的立法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使大家对在新形势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增强了工作信心。
         成都市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关系庭庭长李成春结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条款,对劳动争议案例中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招工录用、劳动关系的认定、二倍工资、试用期等二十个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讲解,使大家对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处理有了进一步的把握。
        最后,省直工会副主席张叶对省直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按照“两个普遍”和“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的要求,大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增强工作实效。二是各单位工会要把握时间节点,大胆行使要约权利,主动地向企业方发出要约,积极反映职工协商的愿望和要求。三是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督,维护职工队伍稳定。